• 40004-91360
  • 智慧协同 未来病理
搜索
发新帖
查看: 2946|回复: 0

科研经费监管「黑雾」:有些官员「监守自盗」

[复制链接]

9

主题

13

帖子

41

积分

初来乍到

Rank: 1

积分
41
发表于 2016-3-17 14:02:2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登陆查看更多优秀资源帖,与同道便捷交流讨论

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,没有帐号?立即注册

x
科研经费中的利益链问题一直为人诟病。近日,有媒体报道,一些科技部门的官员作为监管者竟也利用自身权力寻租,与一些项目投机者订立「攻守同盟」,「里应外合」套取国家科研资金。

斩断科研经费「利益链」,规范科研经费的使用,不仅是正风反腐的必然要求,也是关系国家科技发展的百年大计。国家早在 2014 年底就出台了相关政策,要求政府部门「下放」权力,将科研项目交给专业机构去做,自己履行监管职能即可,但一些科技部门对于这一政策显然没有很好地遵照执行。

个中缘由除科技部门自身存在监管不力外,还有一些官员的「监守自盗」行为。「既当运动员又做裁判员」现象的存在,苦的是那些有真技术却没有关系的人,他们不懂得「走关系」、「上下打点」,因此很难拿到项目;喜的是那些项目投机者,凭借承诺拿到项目后给予「好处」,大肆套取国家科研经费,有的甚至「从一开始申报到最后验收,一条龙都是假的」。长此以往,不仅会助长歪风邪气,也不利于国家科技进步。

权力如若缺乏制约,就容易产生腐败。既然科技部门是科研经费的监督部门,面对科研经费这块「香饽饽」,一旦缺乏监管就容易「防线失守」,甚至造成一些人与项目造假者「同流合污」。

因此,加强对科技部门的监督刻不容缓。这不仅要加强科研经费信息的公开化、透明化,严格项目审查制度,让那些以套取资金为目的的「假项目」、「空项目」失去遮丑挡羞的「保护伞」,还给公众每一笔科研经费去向的知情权;还需要定期对科技部门的项目、资金去向进行审查,确保纳税人的血汗钱用在了当用之处。

善除害者察其本,善理疾者绝其源。科技部门是落实监管责任的主体,唯有切实贯彻中央文件的要求,履行好监督责任,把「当运动员」的任务交给专业机构,才是正本清源、彻底斩断科研经费「利益链」的有效措施。这需要从思想上转变观念、从行动上转变职能。

科研资金,每一分都是纳税人的血汗钱,都应用于祖国科技事业的发展。那些欺上瞒下、利用手中权力「寻租」、将科研资金变相侵吞的人,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。只有清除科研经费监管中的「黑雾」,营造一个「玉宇澄清万里埃」的科研氛围,才是祖国科技进步、繁荣富强的前提保证。

来源:中国纪检监察报
作者:龚也青

本论坛为非盈利学术交流平台,资料均由网友上传,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处理;所有讨论内容仅供公益交流,不代表本论坛立场。投诉邮箱:tougao@91360.com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新帖
使用 高级模式(可批量传图、插入视频等)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